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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材料碳足迹核算急需提上日程
来源: | 作者:ROOFER18650 | 发布时间: 1064天前 | 25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双碳”目标确定之后,给各行业、企业提出了新任务,可以说,今后一个时期内,落实“双碳”发展目标,加快减碳步伐也就成了各行业、企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作为能耗大户的汽车行业,其产业链上下游都有很大的节能减碳潜力和空间。而要开启实现“双碳”目标的加速器,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便是确定碳足迹。目前,欧盟已率先要求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碳足迹声明,我国多个行业的碳足迹核算核查工作也正在起草之中。


业内人士认为,碳足迹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全生命周期;二是向上追溯。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来说,上游材料企业的碳足迹核算核查更加重要。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汽车及产业链企业对碳足迹核算核查工作并不了解,对具体工作的开展也不熟悉。如何进行碳足迹的核算,企业急需标准体系的指导。最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联合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泰科”)举办了多次镍钴锂及碳足迹研讨会,探讨了全球各地碳足迹的推进情况,多位专家也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研讨,帮助企业把握碳足迹带来的影响。



欧盟开先河 提供借鉴也带来考验


一直朝着“双碳”目标奔跑的欧盟,近年来持续推出有关新政策、新举措。欧盟对碳排放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其中碳足迹核查即是欧盟采取的措施之一。


作为新生事物,碳足迹的核查没有经验可借鉴,也因此,欧盟并没有采取激进的策略,而是对碳足迹管理、循环含量等要素提出了阶段性改善要求。2020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公布新版电池法规,要求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电池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都是可持续、循环、高性能和安全的。具体规定中,包括引入碳足迹、碳排放量、原材料供应、可再利用原材料使用比例等内容。该法规并没有要求一步到位,而是分阶段逐步实施。比如在碳足迹方面,法规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动力电池标签(随身携带的二维码)需要有符合性声明,包括分开收集符号、超限物质化学符号等;2023年7月1日起,动力电池标签需要包含报废信息;2023年1月1日起(预计),动力电池标签需要包含供应链尽职调查信息;2024年7月1日起,动力电池标签需要有碳足迹声明;2026年1月1日起,动力电池标签需要包含碳足迹性能等级;2027年1月1日起,新法规要求的基本信息、容量信息等必须全部包含在内。


欧盟的碳足迹核查给我国汽车行业“双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借鉴,但也给我国企业带来了挑战,比如“碳壁垒”,这倒逼我国汽车行业必须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助推企业碳足迹核算工作的开展。


镍、钴、锂企业减碳任务重


碳足迹核查工作一旦开展,带来的直接影响,将是增加动力电池上游镍、钴、锂材料企业的减碳压力。


具体来看镍、钴、锂三种元素的碳排放情况,虽有参差,但碳排放量都不小。钴资源主要来自于钴矿,碳排放量也随着钴元素开采量的增加而增加。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钴业分会秘书长徐爱东告诉记者:“2016~2025年,我国精炼钴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从39万吨逐步增加至100万吨,年化增长率约为12%。”锂资源可以来自锂辉石,也可以通过盐湖提取获得。徐爱东说:“不同锂原料碳排放差异较大,排放量最高的是用锂云母生产碳酸锂。2021年我国锂行业碳排放约228万吨,到2025年预计超过400万吨;2030年前锂行业碳排放量将继续跟随锂产量增长而增长,但增速会低于产量增长速度。”


这几年,高镍电池成为流行趋势,直接拉动了镍产量的增长。北京安泰科分析师余雅琨指出:“我国镍行业碳排放在2019年已经阶段性达到峰值2752万吨,实现了碳达峰,在随后几年内镍行业的碳排放将保持在1500万~2000万吨水平。”


总体来看,我国镍、钴、锂的消费量都将大幅增长,碳排放压力也日益增加。精炼钴产量2025年前保持年均15%的增速,中国钴碳排放量仍将保持小幅增长,预计到2025年为100万吨;锂盐产量2025年前将保持年均23%的增速,中国锂盐碳排放量增速与锂盐产量基本保持一致,预计2025年为480万吨。


目前,我国碳足迹仍没有统一的核算方法,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是生命周期评价法(LifeCycleAssessment),这种方法主要评估某一产品在生命周期或服务过程中所排放出来的温室气体。余雅琨表示:“碳足迹的核算有两个途径,一是对从原材料开采、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分销、使用到最终再生利用/处置等多个阶段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累加;二是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核查准则(ISO14064)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声明进行系统的、独立的评价,并形成文件。”


余雅琨以镍材料为例称,温室气体活动数据收集会有优先级考虑,其中原始数据级别最高,这是直接计量、监测获得的数据。其次是二次数据,通过原始数据折算获得的数据。最低的是替代数据,这是来自详实过程或者活动的数据,比如,计算冷媒逸散量时可采用相似制冷设备的冷媒填充量。


为了获取准确的碳足迹数据,企业需要填写大量的数据表,包括企业能源平衡表、原料消耗表、水平衡表(废水量)、废水监测报表(BOD、COD浓度)、财务报表(原料购买量/购买额)等。另外,在核算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获取原则:排放因子实测值或测算值应优先采用,在优先级排放因子无法获取时再采用排放因子参考值,主要采用的是相关指南或文件中提供的排放因子。


汇总温室气体排放量更是一个庞大的计算过程。记者注意到,整个计算过程涉及从最开始的冶炼燃烧到最终产品的形成,以及回收利用的全过程,每一步都要详细计算。计算对象包括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购入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输出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购入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输出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温室气体经回收作为生产原料自用或作为产品外供所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碳足迹实际核算难度大 企业呼吁标准尽快出台


理论上讲,碳足迹的核算逻辑很清晰,但在实际操作上难度却非常大。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朱素冰称:“电池中用到不同的材料,不同的电池材料由不同的企业生产,不同客户遵循的标准和方法不一样,这会导致很难确定部分原料、辅料、添加剂的排放因子。另外,供应商配合碳足迹排查的积极性不大,也会使得材料企业受‘夹板气’。”


据介绍,电池材料企业处在中间环节,很难把握碳足迹核查尺度,如果碳排核算结果过高,企业有可能失去成为高端客户核心供应商的机会;如果碳排核算结果过低,就会导致难以应对客户持续提高的改善要求。


另外,大多数上游企业因为还没有走向国际市场,尤其是没有进入欧盟市场,对碳足迹还不太了解。因为目前我国电池行业尚没有碳足迹核算的要求,这导致不少企业对碳足迹的重视程度不够。但碳足迹核算是大势所趋,行业企业也希望尽快出台国内统一标准,尤其是已经走出国门的电池材料企业对此更为期待。朱素冰表示:“我国电池材料的碳足迹工作已在酝酿起草之中,希望尽早公布,让电池行业尽早适应新的规则要求。”作者:万仁美 来源:中国汽车报